1,长寿命,
采用添加稀土元素的铅合金制造板栅,比一般铅钙锡合金板栅电池的寿命提高25%;
加强正板栅筋条,耐腐蚀性比传统设计有较大提高。
2,绿色环保
采用分层封口技术,杜绝电池的漏酸、爬酸现象,有效防止酸雾对设备和环境的腐蚀。
3,高可靠性
利用先进的装配工艺结合严谨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电池抗震性能,有效避免电池的虚焊和假焊以及在运输和使用中因震动而造成的故障;
电池内阻均一性高,大大改善多组电池并联使用时出现不均一的现象。
4,内阻小
采用添加特种超细纤维的隔板,提高正、负极板的反应面,使电池内阻大幅度降低,并可以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因隔板的耐疲劳性下降而内阻升高的现象;
采用50-60kps装配压力,有效改善注酸后极群压力减少导致电池内阻在使用异常增大的现象出现。
5,自放电小
使用分析纯硫酸电解液,合理的配置专用添加剂,有效降低电池自放电速率。
响应国家“十二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江苏省溧阳市财政部门近日出台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力度,加快推进铅蓄电池行业整治。
新政策从三个方面推进对铅蓄电池行业的“关停并转”:一是鼓励铅蓄电池企业停产关闭。对停产关闭企业按其2008年至2010年3年间应税销售的年平均值的5%给予奖励,最低奖励5万元。同时对停产关闭企业的合法土地可由所在镇(区)依法收购,当然也可由业主转让,转让过程中涉及规费的本市(县)留存部分实行先征后奖。二是鼓励铅蓄电池企业转产转行。转产后的新企业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5年内,企业所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县)留存部分对其实行先征后奖;而在新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规费,企业则可享受市定工业重点项目优惠政策;同时企业转产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变更的,办证登记过程中涉及规费的市(县)级留存部分实行先征后奖。三是实施强化资金扶持。奖励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分担,市级财政承担30%,镇级财政承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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